98-106年度教學卓越計畫103年PBL問題解決導向教學法實施計畫與申請表
正修科技大學103年PBL問題解決導向教學法實施計畫 一、依據正修科技大學「獎勵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教學卓越計畫102-103年度計畫書」,方案TSH-2-3,特訂定本計畫。 二、本計畫實施目的為鼓勵老師藉由實務問題解決導向之創新教學策略,引領學生思考實務問題並演練解決問題之操作技能;並深化實務之基礎建構或實務操作之技能演練,亦鼓勵老師進行課餘之延伸實務教學,扎穩學生就業基礎。 三、本計畫本年預計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23門課程。 四、計畫申請: (一)欲申請教師以一件為限,即日起至103年1月10日止,檢具「102學年度第2學期PBL問題解決導向教學法課程申請表」(附件一),向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。 (二)凡提出申請教師,於「102學年度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」之教務行政配合項目加分。
五、計畫評核: (一)自申請截止日起三週內,由教學發展中心邀請校外評審委員進行評核,評核結果於一週內告知申請老師,入選老師請參加「PBL問題解決導向教學法說明會」。 (二)評核項目包括:1.問題概述、2.解決策略、3.教學方式、4.預期成果、5.經費需求可行性與合理性等。 六、經費補助: 獲評核通過之申請課程,本計畫酌予補助材料費及PBL教學助理工讀費。 (一)材料費補助金額以15,000元為上限。 所稱材料,不包含電腦類耗材、紙張文具類耗材等,食材類亦不宜列入。 (二)PBL教學助理得遴選一名,並補助工讀費共10小時。 七、成果報告繳交: 各執行課程應於103年6月20日(星期五)前,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光碟片(一式二片)至教學發展中心楊珮瑜小姐處,分機:2770,電子信箱:fion99@csu.edu.tw。 八、教學成果展: (一) PBL教學課程之相關文件、教具、作品等成果數位資料將建置於「創意基地」、「創意智庫網」內,俾便作成果展示與提供全校師生之觀摩。 九、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公佈之。
102學年度第2學期PBL問題解決導向教學法申請表 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備註: 1.請詳細羅列經費需求項目,若不敷使用,請自行加列。 2.請將填妥之申請表送至教學發展中心楊珮瑜小姐處,並將電子檔案E-mail至 fion99@csu.edu.tw 信箱若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分機2770洽詢。 附件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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