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 

教育部委託陽明交通大學辦理之「磨課師標竿課程選拔」,申請辦法等相關資訊

說明:
一、為鼓勵大專校院及教師持續推動及精進磨課師課程發展,
並促進校際觀摩學習及交流,辦理本評選活動。
二、本選拔活動參加對象須符合以下資格:
(一)凡我國大專校院教師發展之磨課師課程,於民國111年1
月1日後開始開課,並於民國114年9月30日前於公開平臺
完整實施一次,不限學習對象身份、不限校內開課,開
放大眾學習者選修者皆可參加。
(二)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,其實施過程含課程經營(如討論版
討論等)應能於該公開平臺上完整觀看。
(三)曾獲選任一屆教育部「磨課師標竿課程獎」的課程不列
入本次評選。
三、報名方式:請填妥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(附件1)、
授權書(附件2)及課程彙整表(無制式表格及格式),於114年10月31日晚上12點前寄至elmo@nycu.edu.tw信箱,逾
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檢附「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」、「授權書」及「磨
課師標竿課程評選作業說明」,如有申請相關疑問,請洽
計畫辦公室。連絡電話:(03)5712121分機54398李小姐;
服務信箱:elmo@nycu.edu.tw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