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修科技大學112學年度第三學期暑修 第2階段:6/24(一)至6/28(五)到校加選
一、112-3學年度暑假重(補)修,定於113年7月8日(一)至8月16日(五)實施,共計6週。
二、113年6月24日上午9:00至6月28日中午12:00至教務處註冊及課務組(綜合行政大樓三樓)辦理加選。
三、同學務必自行確認開課科目名稱及學分數符合所須,再行參加暑修課程。
四、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,若滿7名達開課人數,於6月24日到6月28日推派代表至註冊及課務組辦理開課申請,並限於7月5日前完成繳費,逾期概不受理。
五、繳費方式:
(一)完成選課,可至「正修訊息網」列印暑修繳費單。
1.現金繳款:持繳費單至本校出納組或元大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。
2.自動櫃員機(ATM)繳款(需自付手續費15元)學雜費繳款不受3萬元限制。
插入金融卡→輪入密碼→其他服務→繳費→銀行代碼806→
輸入繳費單「銷帳編號」16碼→輸入金額→ 按確認完成。
3.超商繳款:八萬元(含)以下之繳費單可於繳款期限內持繳費單至統一、全家、來來(OK)丶萊爾富等四家超商以現金繳費(需自付手續費10~30元)。
(二)繳費期限:請於7月5日(星期五)前完成繳費。
(三)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,將移除選課紀錄,不得異議。
六、收費標準:依112學年度各學制學雜費收費標準
各開設課程收費(上課時數)以開課系(科)為準:
專科部:工業類1,362元,商業類1,311元。
大學部:工學院1,498元,管理學院暨生活創意學院1,384元。
資管系依工學院標準計費。
重修有關電腦軟體課程之同學,必須再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1,200 元。
學生所繳交之暑修學分費,除休、退學等原因外,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。
七、辦理暑假重(補)修課程,依據相關規定說明如下:
(一)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參加暑假重(補)修。
1.學生「必修」科目成績不及格須重修者。
2.因轉系(科)、轉學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「必修」科目者。
3.應屆畢業生須重(補)修學分後始可畢業者。
(二)休學學生不得參加暑假重(補)修課程。
(三)課程須經網路預選申請且完成繳費人數達10位(含)以上始予開班。
(四)應屆畢業生(含延修生)參加暑修課程以15學分為限,非應屆畢業生以10學分為限。
(五)重(補)修科目之上課時間不得相互衝突。
(六)課程既經選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及換班,且於暑修開始時第一節即應到校上課(遠距教學請參閱易課2.0公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