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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際選課】112學年度暑期校際選課113/6/24(一)上午9:00開始受理

 

 

112學年度正修科大暑期校際選課相關注意事項

 

校際選課起訖時間:113624AM 9:00628日中午12:00止。

113628()中午12:00前需完成本校及他校核准程序(逾期恕不受理)

  • 校際選課(本校生)
  1. 校際選課起訖時間: 113624() AM 9:00628() 中午12:00
  2. 上課時間: 11378()816(),共計6週。
  3. 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校際選課申請單(本校生),並依相關規定填寫提出申請。
  4. 校際選課應先經原就讀系所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同意,原就讀系所審核校際選課申請表簽章後,送教務處 註冊及課務組。
  5. 教務處 註冊及課務組審核通過後核章,由學生持審核通過之申請單至他校辦理選課。
  6. 他校辦理選課完畢後務必需將經他校核章後申請單送回教務處 註冊及課務組才完成選課。
  • 校際選課(他校生)
  1. 校際選課起訖時間: 113624() AM 9:00628() 中午12:00
  2. 上課時間: 11378()816(),共計6週。
  3. 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校際選課申請單(他校生),並依相關規定填寫提出申請。
  4. 校際選課應先經原就讀學校系所主管及教務單位核章,再至本校取得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主管同意簽章後,送教務處 註冊及課務組。
  5. 收費標準:112學年度各學制學雜費收費標準,以學分時數費計,各開設課程收費(上課時數)以開課系()為準:

     專科部:工業類1,362元,商業類1,311元。

 大學部:工學院1,498元,管理學院暨生活創意學院1,384元。

資管系依工學院標準計費。

有使用電腦軟體課程之同學,必須再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1,200 元。

   依據本校校際選課辦法第8條規定:外校生依規定辦妥選課手續繳費後,除該課程因開課人數不足停開外,不得辦理退選退費。

  經查驗繳費紀錄未於繳費時間內繳費者,以退選處理,並通知所屬學校。

  1. 繳費方式:

 (1)現金繳款:持繳費單至本校出納組或元大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。

      (2)自動櫃員機(ATM)繳款(需自付手續費15)

插入金融卡輪入密碼其他服務繳費銀行代碼806→輸入繳費單「銷帳編號」16輸入金額按確認完成。

    (3)超商繳款:可於繳款期限內持繳費單至統一、全家、來來(OK)丶萊爾富等四家超商以現金繳費(需自付手續費10~30)

教務處 註冊及課務組 敬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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